乡镇副职个人廉洁履职“19个不准”自查自纠报告二道江乡武装部长冯岩今年9月份以来,结合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照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十九个不准”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本人廉洁履职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一、廉洁履职情况作为分管武装、水利、信访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在区党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我带领分管科室、村两委积极开展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对照“十九个不准”,结合本职工作对个人廉洁履职情况作一梳理
1、未出现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村各项水利建设中,个人未有干预、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等事项的行为;未有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行为;未有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行为;未有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2、未出现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在工作上,我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公仆意识
不利用职务之便借机徇情,坚持权为民用,绝不以权谋私,以“不公之事不做,不利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跟,不法之事不为”为座右铭,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廉政勤政
在生活上,注重一言一行,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简洁朴素
除严格要求自己外,还加强对亲属的教育管理,绝不允许他们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等;无奢侈浪费、违法违纪现象
3、未出现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现象本人在工作中求真务实,不弄虚作假;坚持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不偏第1页共10页私,不徇情,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等分配事项中做到公平、公正;热情接待来访、上访群众,对其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等细心解答,耐心宣传相关政策;在公务接待、因公外出等事宜上严格要求自己,任职期间,未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自我检查情况通过对照“十九个不准”具体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