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党委议事规则部队党委议事规则范文一为认真落实江主席关于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执行程序,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以及军委、总部的有关规定,参照《海军军以上党委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结合20XX师团党委实际,制定本规则。一、议事范围和内容师团党委常务委员会需要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是: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上级首长、领导机关的命令、指示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2、部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军事高科技知识的学习教育,师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和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部队的思想政治建设。3、贯彻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江主席关于海军建设重要指示的长远目标和规则,战备训练、政治教育、后勤保障、装备管理与维修、行政管理、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涉及部队全局性重要工作或重大任务的部署和总结。4、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基层党支部建设,以及共产主义青年团和军人委员会建设的重大问题。5、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对所属部队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干部的培养、培训、考核、选拔、任免、调配、转业复员、离退休、奖惩、职衔晋升福利问题,专业军士的选改,战士的提干、考学等。6、贯彻落实《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加强基层全面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对基层建设、两个经常性工作、部队第1页共10页人员思想、安全稳定形势的分析,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预防案件和事故等重大问题。7、向上级党的委员会的请示、报告;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下级党组织发布的指示、通知、通报和下级党组织重要请示的审议、批复。8、部队先进典型的培养、树立、表彰和奖励,预备党员的审批和转正,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9、年度经费预算、决算,预算外经费及工程建设经费等重大项目开支的审核。师每半年、团每季度听取一次财务等有关部门经费执行情况的汇报。10、其它必须经党委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二、议事制度和规定1、会议制度。党委常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情况下每月1至2次,特殊情况需要召开可临时确定。2、议题确定。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正副书记在征询常务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会上不得临时动议。3、议题准备。提交常务员会讨论的议题或文件,由机关有关业务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准备好议案和有关材料报送常务委员会委员,认真做好会前准备。4、会议主持。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如正副书记都不在时,一般不宜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遇特殊情况需要开会,可由正副书记指定临时负责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主持,会议情况应在会后及时向正副书记报告。5、会议程序。开会时先由主持人讲明会议议题,然后逐个议题展开讨论;程序一般分为听取汇报、展开讨论、归纳意见、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等步骤。6、列席人员。会议的列席人员,由正副书记根据会议讨论的内容确定。7、回避规定。会议讨论的问题,如涉及到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其亲属和列席会议人员,除需要个人予以陈述的外,有关人员应当回避。第2页共10页8、会议记录。会议由组织部门专人记录,讨论决定问题时委员的发言,应尽可能记原话。表决情况和决议要完整准确地记录,不能涂抹或修改,并按规定保管存档。查阅会议记录须经书记或副书记批准,或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决定,任何人不得随意调阅。9、议事纪律。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内容,除经会议决定可向机关、部队传达或公开的以外,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凡泄露者,应追究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据党纪条规严肃处理。10、文件签发。会议决定的事项需形成文件上报下发时,由书记或副书记审定签发。书记、副书记不在时,可由正副书记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