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阳光计生工作规范前言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体现了人民权力本位和以人为本的执政观念,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开、公正的根本保证,是便民高效,规范行政权力,建设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腐败、建设廉洁政府的必由之路
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
2003年以来,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阳光计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通过探索与实践,阳光计生内容不断规范,运行机制日趋完善,逐步建立起阳光行政、便民服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新机制
使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要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省阳光计生行动,促进“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不断提高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河南省人口—1—计生委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阳光计生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工作规范》包含了《河南省阳光计生行动指南》、《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规范》、《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厅工作规范》、《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全程代理服务工作规范》,对具体内容、形式、程序、制度、评估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希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