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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兼顾城乡公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兼顾城乡公平10月6日,教育部公布两个国家考试招生改革配套方案,其中之一是明年起建立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项,中学须真实记录学生3年表现,高校逐步以此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考“唯分数论”和“一考定终身”弊端重重,亟须改革
今年9月,国家发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具有里程碑意义
现在教育部发布的两个配套方案,就是对国家方案的具体落实,通过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打破高考“唯分数论”和“一考定终身”,让素质教育真正落地生根
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意义无须赘述,人们最关心的是评价能否做到公平公正,能否杜绝弄虚作假
因为,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等属于“软指标”,没有硬杠杠,难免见仁见智,给学校和老师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容易诱发弄虚作假、徇私
如何防范这一现象,需要更详细、更可操作的制度设计
否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就会“兴一利而生一弊”,甚至出现弊大于利的结果
而笔者更想提请有关方面关注的,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城乡公平问题
众所周知,目前城乡教育还存在鸿沟,反映在教育投入、教学设备、师资力量、教学手段等各个方面
以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为例,城里中小学有条件开设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课程,城市家庭也有能力送子女上各种艺术特长班;可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学校无力开设这些课程,很多家长也没钱满足孩子上特长班的需求,农村学生在艺术素养评价方面肯定要落后于城里学生
显然,这种“落后”并非缘于农村学生天赋差、不努力,而是因为农村教育条件低下,因此在学生艺术素养评价时对城里学生、农村学生“一视同仁”,就显然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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