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企业需要准备的各项材料煤炭地下气化立项需要准备的各项材料一、采矿权的取得1、由具备甲级或乙级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编制地质储量核实报告,根据详查程度批准采矿权范围
(1)划定XX县区范围批复;(2)申请采矿范围、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划定XX县区范围坐标及三者叠合图;(3)储量评审意见和备案证明;(4)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缴纳标准2、采矿权申请登记书;3、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XX县区范围图(以拐点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XX县区面积);4、有设计资格的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7、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8、划定的XX县区范围与评审备案的储量估算范围叠合图;9、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确认书或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等有关资料;10、采矿权价款处置方面的有关资料(包括企业分期缴纳的承诺书);11、《采矿权许可证》以上资料齐全以后,办理《采矿许可证》,取得矿山合法采矿权
二、《煤炭地下气化开发立项报告》采矿权取得后,根据市场情况,企业对矿山进行开发
编制煤炭地下气化开发立项报告,分别上报市、省、国家发改委请示
12、立项审批后,需要完成以下工作:第1页共3页(1)委托有资质的设计编写单位编制《xx煤炭地下气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委评审,评审通过后,可进行以下工作
(2)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编制《xx煤炭地下气化工程安全与预评价报告》,报省安监局评审;评审合格后,由资质单位编制《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报省市安监局评审;评审合格后,由省市安监局发批复文件,允许进行矿山建设
矿山建设同时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以下(3)(4)(5)(6)(7);(3)由资质单位编制《xx煤炭地下气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环保部门审批,由省市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