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管理机构及工作责任制采煤管理机构及职责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全矿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使全矿安全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现将采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有关内容如下:一、成立采煤管理机构组长:加尔恒副组长:李国强、蹇庆玺、蹇庆明成员:井口技术员二、安全管理机构职责机构职责。根据矿下达的采煤作业计划,组织全队职工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计划和经济技术指标;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令及矿规矿纪,加强职工的政治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和技术素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四不生产”和“四不放过”原则,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当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矿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加强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煤炭质量、煤炭回收率,确保达到规定要求;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做好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做好材料管理工作,保证材料、备件的供应和回收,最大限度的降低材料消耗;积极学习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