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主渠道”的定位及其根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主渠道”,依笔者理解,是学校根据教育目的对未成年学生施加系统的思想道德影响的教育实践活动
思想道德教育是一种教育实践活动毋庸置疑,对于学校而言,它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即课堂教学的实践和课外活动的实践
在此,区别于成年人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两种实践形式的活动不分主次、同等重要
课外的实践教育不仅仅是课堂教育的“补充”,它本身就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之一
正因如此,2004年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是将“主渠道”定位在学校整个的教学、教育活动的
明确提出“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
在此,它既包括了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又包括了课程体系之外学校开展的所有德育活动
把学校课外的实践教育视为未成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主渠道”,这是未成年人德育的一条基本规律,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论语》有言:“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古代教育家朱熹在描述唐虞三代官学盛景时,就指出:“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可见,古人将日常行为习惯的培养,视为先于包含“礼”教在内的各门课程教育的必要内容(初入学堂的孩童尤为如此)
从国外看,十七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提出,道德教育要达到应有的效果,必须从三方面着手:一是教师要以身作则,让学生心悦诚服,效法追随;二是重在实行,儿童要从日常小事去实践道德行为,克服各种不良习惯;三是合理安排儿童的生活,使他忙碌于有益的事务,免于闲逸做坏事
美国教育家杜威提出“教育即生活”的著名论断,认为道德教育的一个目的就是培养儿童的社会协作精神和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他要求学校社会生活化,将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生活方式,让儿童参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