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做牢基础、做实工作、做优特色、做响品牌”的工作思路,围绕争创“全国先进、全省一流”的目标,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各项民政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民政服务管理社会化、科学化水平,为奋力实现“两个率先”的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全面做好“4
20”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加快推进“4
20”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确保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
抓紧实施“4
20”地震灾后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项目
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推动实施“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项目
注重防灾减灾工作常态化,争创6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组织开展2-3次应急指挥系统操作演练,提升应急水平
切实加强和规范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丰富市、县救灾物资储备,提高使用效益
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做好灾害信息员培训
及时有序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推动建立市、县两级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工作机制
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
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范低保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推进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机构建设,全面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强化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制度、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制度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2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第1页共6页补助水平不低于110元
推动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