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协议书协议编号:协议签订地:甲方:湖州城东物流有限公司乙方: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等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挂靠事项1
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仅存挂靠关系,乙方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
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
乙方用于挂靠运营的车辆号为(见附件)上述车辆挂靠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挂靠期间实行自负盈亏,乙方及乙方所聘请的驾驶员及相关人员不属于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挂靠期限乙方挂靠甲方期限由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规税费用的承担1
甲、乙双方同意,在挂靠期限内,乙方应缴纳甲方挂靠管理费用,每车每年合计元,每年年底交清(一年一交)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挂靠期间办理车辆各项相关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因乙方原因致使无法及时缴纳有关规定费用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四、车辆维护管理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投入运营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行保养等,并按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投诉及事故处理1
乙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
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第1页共3页由乙方承担
挂靠期间,若乙方被货主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甲方和相关部门接受处理
六、安全管理1
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参加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按规定接受检测;车辆未经检测或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挂靠车辆运营
乙方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车辆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