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根据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地震局的要求,为加强对地震形势的跟踪,进一步加强地震测报工作,做好州直防震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自治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加强州直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州直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紧迫感地震灾害是对人类生存安全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州直十个县市地处北天山、中天山地震带,地震活动强度大、频度高,地震形势严峻。据记载,近300年来,自治州直区域曾发生4.7级以上地震48次。其中:1716年昭苏发生7.5级地震,1812年尼勒克发生8.0级地震。进入本世纪以来,州直区域地震频度未减,2003年12月1日昭苏6.1级和2007年7月20日特克斯5.9级两次破坏性地震,共造成10人死亡,47人受伤,9791户37826人失去住所,直接经济损失2.91亿元,给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随着自治州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日益加快,地震造成的灾害损失也将会随之加大。破坏性地震是几十年或百年不遇的小概率事件,至今尚无一条可靠途径或方法能够准确预报。但是经过长期观察表明,大震前震区常会出现一些井水、动物、气候等宏观异常现象。通过对这些异常情况的分析和专业地震队伍的努力,我国曾经准确作出了1975年2月4日辽宁海城7.3级地震和1976年5月29日云南XX县区7.3级地震的成功预报,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实证明,通过地震专业队伍和群众测报队伍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抵御地震灾害,就有可能把震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务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建立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自治州防震减灾工作的各项措施,提高我州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第1页共5页二、加强地震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地震工作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职能机构,承担着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群测群防和地震知识的宣传普及等工作职责。地震工作机构的工作对增强防御地震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自治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州直十个县市都属于地震烈度7度以上的重要防御地区,其中尼勒克、新源、巩留、特克斯、昭苏及奎屯六个县市为8度高烈度区,加强地震工作机构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州直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地震工作机构或归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地震工作。乡镇一级应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可以专设也可由科技助理员或由负责畜牧、水利的工作人员兼任;乡村要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人员作为业余地震宏观观测员。自治州地震局要加强对县市、乡镇基层地震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群测群防专兼职地震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切实做好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等群测群防工作自治州各级地震工作机构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地震局的要求,建立地震宏观测报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观测人员补贴标准,稳定群测群防队伍,认真开展地震宏观测报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向社会及相关部门公布值班电话和电子联系方式,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乡镇要确定一至二处养殖规模较大的动物养殖场或井(泉)等作为地震宏观观测哨。乡村地震宏观观测员主要负责对地震宏观哨点的观测,主要以动物习性、自然物理现象观测为主。观测员要负责收集和报送地下井(泉)、气体、地声、地光、动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信息。县市地震工作机构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属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宏观测报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汇总各乡镇宏观测报点的资料。第2页共5页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负责对观测哨和观测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保证观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报送的及时性,协助地震工作机构对宏观异常现象开展调查核实。州地震局要负责对各类宏观异常现象的跟踪落实,负责汇总各县市宏观观测资料,组织专家进行分析整理。一旦出现宏观异常现象,要立即进行初步核实并按相应渠道快速上报。考虑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