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和驾驶人安全行车管理目标责任书甲方: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城交警大队乙方: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X省实施办法》、《XX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行车管理职责,特签订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行车管理目标责任书:一、甲乙双方均有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安全行车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行车管理,努力实现无重、特大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目标的义务和责任
二、甲方应当及时传达上级政府部门有关加强安全行车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精神,并及时向乙方传递、通报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情况和预警安全信息;积极帮助、指导乙方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行车管理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加强对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并对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具有检查监督权,与乙方共同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三、甲方应对乙方招用非本市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其基础资料备案,并发放《驾驶人备案登记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告知工作
四、乙方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积极落实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本单位车辆、驾驶人交通行为
认真执行非本市驾驶人备案登记制度,对不符合准入条件和使用中出现不符条件的一律不招用或使用
五、乙方要切实加强非本市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培养其自觉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的良好行车习惯;加强机动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做好机动车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合格、第1页共2页车况安全完好
六、乙方对招用的非本市驾驶人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的,应督促其及时处理
对不再招用的非本市驾驶人,乙方应当负责督促其未处理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