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二)承办人需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购日期、申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资料,由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三)市场部接到经批准“采购申请表”后,则办理采购程序,依采购程序办理完成核签。(四)资产收到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入库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并同时对资产进行编号。及时更新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第十三条采购的实施(一)市场部在执行采购任务时,首先检查所采购物品资料是否齐全,当资料不齐全时,应通知业务承办部门申请人,补充必需的资料。(二)市场部根据“采购申请单”,从合格供方处进行采购,采购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常规采购应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通过“采购询价单”进行传真或电子邮件的询价,对于专用设备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进行商务谈判,采购人员应保存所有的记录文件。(三)对于常规采购的三方询价结果,由市场部保留“采购询价单”,并根据询价结果提供纸质采购建议说明,连同拟定的采购协议,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四)部门分管副总审批通过以后,市场部开始组织签订采购协议,并跟进具体采购过程。如果审批不通过,市场部根据审批意见,重新组织采购或询价。供应商管理制度2(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能力;(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十)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管理制度3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公司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