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思考用人权是执政党的核心权力,是执政党构建队伍、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用人上不正之风表面上是损害用人权,实际上是对执政党的执政根基的损害,因此必须加以防治,针对用人不正之风产生的主客观原因,笔者认为防治用人不正之风要做好以下几点:一要抓住重点对象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十不准”以及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的“十严禁”,实际上明确指向4种对象,一是党组织、二是主要领导、三是组织部门包括组工干部、四是被选拔的干部,整治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应当有的放矢,把目光聚焦到这4种重点对象上来
对党委(党组)
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对党组织在“动议”到“任职”中应当履行什么职责以及必须遵循的程序作出界定,切实做到细化工作分工、强化组织职能、弱化个人作用
对主要领导,也就是部门一把手
要在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促使干部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统一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探索对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方法和途径
比如,完善“一把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三责联审”,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对组织(人事)部门包括组工干部
按照公道正派的要求,把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理清楚、做到位,结合工作职责列出每个岗位、每个组工干部工作中需要着力防范的风险点,知道什么是“高压线”,加强防控,加强警示教育,使风险点成为履职尽责的防控点和警戒线
对被选拔干部
通过领导约谈、定期访谈、个人约谈等方式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工作等情况,同时宣传干部政策、对不良倾向提醒警示,进行正确的引导,强化自律意识
二要抓住重点环节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动议”到“任职”5个环节,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要严格执行,确保不打折走样,从源头上预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