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违规生产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及分工一、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及分工(一)、共性内容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及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及职业健康监护的;未按规定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1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所有行业领域都要针对以上内容开展整治
(二)重点行业领域内容1、道路交通
(1)营运车辆驾第1页共5页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的(县交警大队负责)
(2)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行驶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