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意见内容预览: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整合非领导职务干部资源,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全市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人尽其才的原则;3.服从需要的原则;4.分级管理的原则。二、适用范围及对象本意见所称的非领导职务干部是指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按规定从镇(区)、市级机关部门科级领导岗位退下来的机关干部。1.科级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年龄按市委有关规定执行,即镇(区)党政正职54周岁,副职52周岁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市级机关党政正职55周岁,副职53周岁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2.从镇(区)正科级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原则上改任正科级协理员,从副科级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原则上改任副科级协理员;从市级机关部门正科级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原则上改任主任科员,从副科级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原则上改任副主任科员。三、职责要求1.可协助现职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2.可具体负责本单位某一阶段、某一方面的工作;3.经组织批准可帮助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如果你需要此原创文章,请立即点击咨询客服老师吧。如果你需要定制一篇独一无二的原创文章,请申请原创写作服务,1-3天即可交稿,满意为止。如果你需要发表文章,但文章可能还没写好,请点击论文发表服务,即可快速见刊。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