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文合集第一篇: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2)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主要内容1、常规监测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做好记录。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3、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4、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按照规定,将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第二篇: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1、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第1页共6页(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三)允许辐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2、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3、辐射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工作场所,应当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4、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XX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三篇: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隆昌双英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第2页共6页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二)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三)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应当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1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隆昌双英医院第四篇:放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放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范围和对象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2.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