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易地搬迁调研报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根据你办《关于报送相关资料的紧急通知》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区“住房保障促进脱贫”中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和帮扶成效等总结报告如下
一、精准识别搬迁对象,确保“搬得出”
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精准搬迁”
实行“三看三评三审”,确保应搬户一户不漏,非搬户一户不进
实地“三看”,即看区域环境是否“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看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群众搬迁意愿
严格“三评”,即对贫困户申请,实行社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评定
落实“三审”,即对标搬迁条件和对象,开展村社初审、乡镇复审、区级审定,保证符合政策规定
全区共识别“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x户x人,并对所有搬迁户实行“一户一档”精准管理,做到可追溯、可查证
二是分类满足群众需求确保“合理搬迁”
根据搬迁安置任务和进村入户摸底情况,坚持以XX县区、食品工业园、乡镇集镇、中心村和聚居点等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多元化安置方式
按照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就业技能的,安置到XX县区或园区;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集镇的,安置到乡镇场镇;对没有离乡意愿和自身条件差的,剩下的引导投亲靠友
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集中安置x户x人,插花分散建房安置x户x人,XX县区购房安置x户x人,场镇购房安置x户x人,投亲靠友安置x户x人
三是刚性落实上级政策确保“阳光搬迁”
通过走访群众、市场调查、成本核算,以及返贫风险论证,实行分类补助
对进入XX县区购房、集镇(园区)购房、聚居点建房、分散建房和投亲靠友5类易地搬迁贫困户,分别给予人均补助3
5万元、3万元、2
按照开工、完工、入住、拆旧四个阶段,打卡直拨20%、30%、30%、20%补助资金
严格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25平方米、户筹资金不超1万元的底线,对面积超标、自筹资金超额、旧房不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