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调查汇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新时期的重大历史任务
农村妇女占了农村人口的一半,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
只有切实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才能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为深入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我县农村妇女合法权益保障落实的现状,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农村妇女群体
8月3日至8日,县政协文宣委、县妇联联合到全县5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就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各镇街《妇女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汇报,召开了村妇代会主任代表、女村“两委”委员代表、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自《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以来,我县不断加大维护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
一方面从宣传入手,利用“3·8”妇女维权周、“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加大对农村妇女维权宣传,增强妇女维权意识
另一方面从执行入手,建立健全维权机构,截止目前,全县先后成立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家庭纠纷调解站、110家暴报警服务中心和妇女维权合议庭,年均帮助农村妇女解决实际困难60余起
一系列措施的执行取得了明显效果,侵害农村妇女权益的现象得到了一定遏制,农村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医疗、财产、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
一是农村妇女参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
在今年第十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全县女性进村“两委”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村民委员会中有妇女成员的村达到了100%
全县333个行政村,共有352名女性进入村“两委”,比换届前的60名增加了486
其中,担任村书记的女性有9名,比换届前的5名增加了80%;担任村主任的女性有10名,比换届前的4名增加了150%;担任村党支部委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