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一、基本情况20*年底,我县在册五保供养对象8711人,其中分散供养7884人,集中供养827人
从年龄结构看,60岁以上老年人占85
4%,16-60岁之间的残疾人占10
7%,未成年人占3
9%;从身体状况看,身体状况一般的占52
5%,常年有病或身体较差的占28
3%,生活难以自理的占19
2%;从住房条件看,住房条件尚好的占70
4%,借住亲友和公房的占26
1%,长期外出居住的占3
20*年度,我县分散五保供养标准为每人1460元,集中五保供养标准为每人2160元
现有乡镇敬老院35所,五保老人之家1所,设床位1630张,集中供养率9
据抽样调查统计,五保对象对目前政策实施的满意度达95
二、具体做法近年来,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五保供养事业快速发展,五保供养工作整体水平逐年提高,依法保障和维护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我们的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适时调整五保供养政策,不断创新五保管理机制
针对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努力完善五保供养一系列制度,不断提升全县的五保供养水平
在五保管理体制方面,对县、乡(镇)和村(居、社区)的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和划分,县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筹集和业务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资金发放和日常管理,村(居、社区)协助做好相关服务,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财政保障、民政主管、部门协助、乡村实施、社会参与”的五保供养新机制;在五保供养资金筹集渠道方面,由过去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为主,转为政府财政负担为主;在五保供养方式方面,从以分散供养方式为主,逐步向集中供养转变;在供养内容方面,从单纯解决五保对象的基本生存需求,转为积极提供各种形式的精神慰藉;在兑现方式上,分散五保经费由过去采取发放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