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工程学院“每月之星”评选条例“每月之星”活动为材料工程学院第四届团总支、学生会和科协共同承办举行,通过对内部成员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最终选出供大家学习的“每月之星”,从而在整个团学科内部作为工作的典型,带动整个团学科工作的热情。该活动从20XX-20XX年第二学期正式启动,以下为具体规则条例:1、该活动20XX-20XX年第二学期正式启动,每个月评选出工作优异的部长、部员各两名。2、该活动主要针对材料工程学院第四届团总支全体成员。3、入选部长不得无故缺席例会,缺席1次扣除0.5分;入选部员不得无故缺席本部门例会,缺席1次扣除0.5分,详细规则参考《例会制度条例》。4、入选部长需按时出席团学科组织的相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缺席1次扣除0.5分,对于兄弟部门举办的活动应当鼎力相助,1次加上0.5分,并且应当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独立主办一些活动,并且能够取得一些好的反应,1次加上1分;入选部员需按时参与团学科举办的相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缺席1次扣除0.5分,对于本部门的活动,应当全力支持,并且能够提出有建树性的建议,或者在活动中表现突出,以上两点任有一点符合加上0.5分。5、入选部长不得无故缺席晚自习坐班,缺席一次扣除0.5分;入选部员不得无故缺席晚自习,缺席1次扣除0.5分,详细规则参考《学习部晚自习管理条例》。6、入选部长需要有较高的办公室出勤率,能够协助辅导员完成一些学生工作,1次加上0.5分;入选部员能够按时参加办公室的值班工作,辅助辅导员完成一些工作,1次加上0.5分。7、所有部长均可参加“每月之星”部长的评选,部员由每个部门部长预先推荐出两名参加“每月之星”部员的评选。8、每人基本分10分,在此基础上加分扣分。9、评委为主席团成员与学生工作处两位辅导员老师。第1页共12页10、最后得分占80%,两位辅导员意见占20%。11、本《评选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材料工程学院主席团所有。材料工程学院团总支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第二篇:每月之星评选方案延安二路小学“每月之星”评比方案(草案)为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使我校良好校风的形成,引导学生努力向着“懂礼仪、爱劳动、善学习、会运动、求上进”的方向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延安二路小学“每月之星”评选活动。一、指导思想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评价制度改革,树立学生正确的荣辱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二、组织领导:政教处、大队部三、评审小组组长:王炯副组长:朱玉婷、赵永侠组员:张静、纪进、王芳、杨惠萍、王侠、骆志刚、付成芳、李贵君四、评选条件凡属我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比。五、评选步骤1、推荐申评阶段:各班级根据学校各类“每月之星”申报条件,评比出本班级“班级之星”。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1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参加学校“每月之星”的评选,并填写学校“每月之星”申评表,写明参评项目,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三前,交少先队大队部。各班级组织初评的过程必须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法。第2页共12页2、评审公布阶段:学校将根据各班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评选出各种类别的学校“每月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升旗仪式、学校宣传橱窗、红领巾广播站等渠道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六、评选要求(一)基本条件:凡申报“每月之星”的学生都必须热爱校园、尊敬师长、能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思想品德好、人格魅力强,恪守社会公德、个人综合素质好。热爱学习,锐意进取,学习态度端正,并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的带头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同学的学习楷模。(二)各项具体条件1、思想道德方面:★文明之星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校规,言行举止大方得体,经常用“请、谢谢”等礼貌用语,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无任何违纪现象,有较多的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并能深受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