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是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具体体现
中共十七大作出了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重大决策部署
xx市自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村低保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农村广大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安定和谐
但在实施过程中保障对象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审定、以及在公平公正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2010年政协xx市四届四次全会期间,参会委员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比较关注,讨论较为热烈
会后市政协对委员们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归纳梳理,于3月9日召开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农村低保实施情况等七个问题进行调研,并行成调研报告供市委政府决策参考
2010年6月9—21日,由市政协牵头,从政协提案委、市民政局及相关单位抽派人员组成调研组,对xx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历时12天的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杨、青、长片区的撒拉镇,鸭、朱、阴片区的朱昌镇,燕、林、清片区的燕子口镇分别听取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与社事办负责人座谈,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每个镇随机抽取三个村进行走访座谈,先后走访低保对象和当地群众300余人,并随机到当地信用社了解低保款的到位及发放,初步掌握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
一、农村低保实施基本情况xx市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中央、省、地有关政策规定,在农村按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元的,分五个档次(一类一档、二类二档、三类三档、四第1页共4页类四档、五类五档)予以救济保障
当年人均发放低保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