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4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建中率内司工委对全区五保供养和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调研
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深入敬老院和低保户家庭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区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情况,并实地调研了分路口、新安和单王三个乡镇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区五保供养、农村低保现状及做法(一)五保供养现状及做法1、五保供养现状:全区五保对象11398人,占农业人口的1
37%,其中:集中供养1906人,分散供养7052人,应保未保对象2440人,分别占五保总数的16
72%,61
87%,21
全区现有乡镇敬老院27所,其中创文明窗口单位3所,省一级敬老院6所
目前,我区分散供养标准为1200元/人
年,集中供养标准为1533元/人
2、主要做法:(1)开展普查,着力解决应保未保问题
xx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五保对象普查工作,并将应保未保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享受a类补助标准840元/人
年,近两年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解决了应保未保对象800多人
(2)因地制宜,科学谋划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提高集中供养率,xx年在苏埠、新安等11个乡镇分别新(改)扩建敬老院11所,新增床位870张
11月底全部项目竣工,并通过省、市两级民生工程检查组验收
(3)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二是按敬老院院民与管理人员10:1的比例配齐了管理人员;三是落实了敬老院的经费保障问题
敬老院工作人员500元/人
月的工资,以及敬老院的日常办公经费、集中供养对象常规病治疗费用按600元/人
年全部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农村低保现状及做法第1页共4页1、农村低保现状
xx年,全区共纳入农村低保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