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登记制度改革后基层后续监管的思考20XX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表示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
作为一名基层的工作人员,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带来的变化体会最为直接和深刻
可以说,登记制度改革是对工商职能的一次大调整,是对市场主体发展的一次大解放,它掀起了新的创业浪潮
制度变革带来了哪些新变化呢
一、目前登记改革的主要内容及特点20XX年7月10日,XX省政府批准并印发《XX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宣布在成都、泸州、遂宁、甘孜4个市(州)选择一定范围先行试点“先照后证”
20XX年8月底,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登记制度改革,同时出台《XX省“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XX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和XX省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监管清单;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开展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
同时取消了年检验照的“紧箍咒”
企业每年将不用接受工商执照年检,只需提交企业年度报告,由企业自主向社会公示经营状况
二、登记改革后基层后续监管存在的问题1、对所颁发的营业执照功能定性问题
自工商登记制度设立以来,营业执照的功能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对市场主体的确权——经营身份的确认,又是赋权——经营行为的许可,且侧重于赋权的功能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这是确认了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的资格;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款“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就是规定了通过营业执照的颁发赋予了申请人经营的权力
对两种功能都作明确的是最高法在“法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