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育公平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考文章标题:对教育公平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考一般认为,社会公平分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教育公平是人发展起点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保障人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
当前,在义务教育阶段实现教育公平的工作重点,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是实现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教育公平就实现不了社会平等
教育公平之所以成为当代世界各国制定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个中原因除了接受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人权外,教育还能够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
正因为如此,教育公平也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
现代教育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普及性”和“民主化”,即人人应该享受教育,也应该接受教育
接受教育是每一个人获得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促进社会发展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它必然要求体现和注重人人平等
教育公平还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本质特征,这种本质特征首先体现在人们接受教育的机会均等和起点公平,即宪法意义上的“权利平等”,并且通过法律形式予以保障
尽管从客观上说,我们不可能排除社会个体之间存在的先天差异,但是后天的起点不公平则主要源于政府和社会的教育价值取向与教育政策选择
当前出现“上学难”、“上学贵”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公共教育资源分配和享有的不平等,而这一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表现得尤为突出
除了起点公平,义务教育还必须保障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过程公平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教育公平的实现离不开教育资源的均衡、合理分配
义务教育作为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不能把贫困地区、贫困学生的消费权利排除在外)
因此,公益性是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的第1页共6页主要属性,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则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