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旧村改造税收征管的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城市规划建设的推进,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旧村改造已经成为当前房地产开发的一种重要形式
为了彻底摸清全市旧村改造的开发运营模式和税收管理现状,xx市地税局文昌征收分局安排专人深入街道办事处、相关村(居)委会及职能部门,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就如何规范税收征管提出建议
一、旧村改造的现状旧村改造是指改造区域占地原本就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对村民集体居住房屋、配套设施等按预定规划进行改造新建以提升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的一种方式
自国家停止福利分房制度、实行住房商品化以来,居民主要依赖商品化房屋以解决住房需要,导致城市化发展速度和城市房价攀升并存
由于通过招、拍、挂和协议转让土地面积的增多,使得城中村和市郊村的土地越来越少,有力推动了农村特别是具有地域和资源优势的村庄旧村改造的速度,由于房屋价格低廉,可以使村集体、村民和居民通过灰色地带享受房价上涨和土地增值的特殊利益,村民通过旧村改造获得了较大的福利
以文昌分局辖区为例,所辖33个自然村有40%进行了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率高达60%,城中村入住率达80%以上,市郊及较偏僻的村入住率不高甚至无人入住
二、旧村改造的形式旧村改造主要分为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统一开发和所在村(居)委会自行滚动开发两种形式
按照房屋分配方案的不同,大体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一)村(居)委会负责规划、拆迁,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开发
由于规划区域属于黄金地段,一般由所在村(居)委会依据城市规划提出申请,由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政府以划拨的形式供给土地,村(居)委会负责落实前期拆迁和后期安置,交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统一开发,楼房建成后,除安置拆迁户外,其余全部对外销售
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住宅楼和沿第1页共3页街商业设施等,对内安置综合考虑旧村改造项目所处位置、村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