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标对文学作品阅读的教学和评价有哪些要求课标的“教学建议”部分,关于文学阅读的教学没有专门提出具体建议,但其基本要求应与对整体的阅读能力培养,即“阅读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是完全一致的,可以说已经包含在其中。而在“评价建议”中,文学阅读的评价在表述上则具体得多,不仅在总体上提出了评价的重点“文学作品阅读的评价,着重考查学生感受形象、体验情感、品味语言的水平,对学生独特的感受和体验应加以鼓励”,还在修订时把各个学段评价的侧重点作了明确的表述:第一学段侧重考查学生能通过朗读和想象等手段,大体感受作品的情境、节奏和韵味;第二学段侧重考查在阅读全文基础上对重要段落和语句的细致阅读,具体感受作品的形象和语言;第三、第四学段,可通过考查学生对形象、情感、语言的领悟程度,以及自己的体验,来评价学生初步鉴赏文学作品的水平。可以看出,第一学段的评价要求是“大体感受”,评价的依凭是与儿童心智水平相适合的朗读和想象;第二学段进了一步,评价的要求是“具体感受”,评价的依凭是重点细读;第三、四学段是通过学生自己的“领悟”和“体验”来考查,对阅读中思维水平的要求更高了。不管是哪个学段,文学阅读的评价重点都落在形象(包括情境)、情感、语言(包括节奏、韵味)几个要素上面。1.文学阅读要鼓励个性化学生对文学作品阅读是一种非常活跃的思维活动,所以,我们特别要重视对这些思维活动个性化的感受和理解,文学阅读一定要鼓励学生开展个性化的阅读和理解。美国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者海明威说,文学作品是什么,文学作品就是一座大冰山,能够直接感知的形象语言只是冰山一角,是露出水面的部分,文学作品很多丰富的意蕴隐藏在水面之下。所以,我们要提倡学生新鲜的阅读感受,以及对作品的个性理解。钱学森先生在去世之前经常问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的基础教育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这就是著名的“钱学森之问”。钱学森先生怎么会提这个问题呢?看他的有关的文章和通信,我们会发现他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关心培养学生的形象思维问题,因为形象思维包含着想象能力、联想能力、发散思维能力。这些思维能力的培养离不开艺术欣赏和文学阅读,所以,要培养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加强语文课中的文学作品阅读的教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我们过去的文学作品阅读教学与一般文章阅读教学思路是差不多的,不论什么课文在我这里都是万变不离其宗。其实文学作品阅读教学有很多特殊性,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很难追求标准答案,即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阅读教学中的个性理解是有前提的,它是基于对作品的理解,然后才有个性的感受和理解。课程标准对学生的文学阅读的评价建议里有这样一段话:“文学作品阅读的评价着重考查学生感受形象、体验情感、品味语言的水平。”就是鼓励学生独特的感受和体验,强调个性化的感受和理解。2.叙事性作品的学习重在感受和体验作品的文学价值是由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得以实现的,阅读的过程,就是发现作品意义的过程;那么,在阅读教学中,学生应是阅读行为的主体,应该让学生直接与作品进行对话,让学生独立自主地进行阅读。这并不是说教师可以放弃指导的作用,而是说,教师读,教师带领学生读,教师学生一起读,说到底,都是为学生学会自己读服务的。学生阅读文学作品,有个人的“期待视野”,应该鼓励学生用自己的情感、经验、眼光、角度去体验作品;同时,教师要引导学生努力积累知识,提高艺术修养,拓宽生活面,丰富人生体验,以使自己的期待视野的品位得到提升,激发起学好语文的浓厚兴趣。教师要重视学生在阅读中的创造性思维活动,这就要尊重学生新鲜的阅读感受,尊重学生对作品的初始反应,珍视学生富有个性的理解;教师要有意识地激发学生的想象、联想能力和发散性思维,甚至允许学生“突发奇想”,只要能自圆其说即可;教师要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有对各种成说进行批判、质疑的精神。对作品的解读,不要去追求唯一答案,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学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文学阅读的重要途径,是体验、领悟和品味。首先要“体验”。课标对体验是十分重视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