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风险与制度建设关系的思考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从企业风险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企业竞争力管理等环节,关注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对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引起了笔者关于税务风险与制度建设之间关系的思考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从“交易成本和产权”的范畴分析了企业与经济体制结构和运行的关系
他提出企业要在市场中得以生存,其交易成本要比其他主体低,协调成本也要比其他主体低,这时就凸现了法律制度的至关重要性
税收是规范政府和纳税人之间利益分配的形式
在企业所创造的财富总量里,税收总量与股东、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员工等主体的利益总量是存在利益冲突的,从这个角度分析,税收风险主要有: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完整纳税,受到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惩罚;企业没有深入研读税收优惠政策等,对制度内容所隐含的财富元素没有及时掌握,失去通过制度致富的机会;企业在对外交易时,特别是在资本市场借壳上市、重组改制、境外投资时,因不了解相关制度,落入“税收陷阱”,致使投资目的难以达到或直接损失投资利润等
当前,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研读企业发展所涉法律制度,发现企业利润空间,已经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的必然之举
第一,控制企业信用底线,维护和谐征管秩序
在跨国化、资本化背景下,企业信用建设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企业信用涉及对税收征管部门、消费者、金融机构、供应商、代理商、服务商等主体的信用,其中对税收征管部门的纳税信用尤为重要
国家税务总局一直非常重视企业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在20XX年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将纳税人的信用设置为a、b、c、d四级,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20XX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第1页共5页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目的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