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具体工作程序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具体工作程序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是一项比较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事情,必须按党章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一般情况下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大会决定特殊情况下,可由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作出决定
具体程序是:1、调查核实
党支部对违纪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反复核实无误后,形成调查报告
由案件检查机关、上级党组织或纪委查办的,应向犯错误党员所在单位党支部送交如下材料:案件调查报告
即案件检查机关所组成的案件检查组就办案过程、查证核实的主要问题及定性处理意见所写的综合材料;犯错误党员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案件检查组对犯错误党员的书面意见的说明材料
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2、谈话教育
与违纪党员谈话,进行帮助和教育,听取他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
这种谈话,可由支部书记或纪律检查委员找他谈,也可由党小组开会进行集体谈话
在召开支部委员会前,可以召开犯错误党员所在党小组会议,让其他党小组的同志了解违纪党员犯错误的事实,酝酿讨论对其处分意见,为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作好思想准备
但这不是必要程序,也不能作出决定
3、材料见面
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支委会应将所要做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
这里所说的事实材料,不包括调查报告、揭发检举材料、证明材料
见面须两个人以上,并做好记录
见面后,当事人应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或拒不签字,负责见面工作的同志应做出书面说明
处分决定文稿应写明违纪党员的个人情况,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后果、本人责任、错误性质和处分意见等内容
4、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案件检查组提供的材料,依据党第1页共8页纪规定,在案件检查组处分建议基础上,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并草拟好处分决定
支委会要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