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人民调解工作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是新时期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乳化剂,也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经常性的具体工作
当前,人民调解工作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是社会上各种新观念新事物新变化不断冲击着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另一方面,人民调解工作与社会联系越来越紧密,群众对社会的变革越来越敏感,在生产生活中已经离不开人民调解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可运用辩证的思维方式和科学的理性观点作为指导,坚持两点论,正确把握事物之间的“度”,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为此,笔者认为应该把握好以下五个关系:一、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人民调解工作要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就需要创新
人民调解是我国在长期的建设实践中形成的独具优势的东西,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处事习惯,更是和解纠纷、息事宁人、和睦相处的美德,它是历史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统一,有着强大的生命力,经实践检验而不衰
特别在一些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不可达成目的的问题,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长期实践总结得来的调解方式方法和优良作风更是创新社会管理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永远不会陈旧和落后的
相反,它却给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开拓前进输入“正能量”
当前,在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刻,需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的新形势下,虽然人民调解工作所处的时代环境不同了,但人民调解的服务方向却没有变,服务理念没有变,因此人民调解工作不能丢,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如果丢了这一有效方法,就削弱了社会管理的优势和特色
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无论在组织队伍建设上,还是调解方式方法上,都要紧密结合当今时代、当前经济条件下所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将现代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伦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创造性地广泛运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