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视察实施情况的报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安排,市人大财经委于月下旬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下,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采购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
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后,对市本级、XX县区和XX县区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除听取汇报外,还召开了几个座谈会,并深入实地进行了视察
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采购法于年月施行
该法实施前三年,全市各级政府按照上级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已做了很多的工作
由于这部法律是在一定基础上实施的,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
通过实施采购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廉政建设
采购法实施一年多来,全市共完成采购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万元,比预算节省资金万元
一、贯彻实施情况学习宣传,强化了政府采购的影响
各级政府和政府财政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采购法的宣传,使依法采购逐渐成为财政拨款部门和单位的自觉行为
XX县区针对教育系统采购时间集中、数量较大的实际,对教育系统相关人员组织了专题讲课,并通过举办有奖竞赛等形式,增强了学习宣传效果
通过学习宣传,各单位对实施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建立制度,规范了政府采购的行为
采购法出台后市财政部门制定了《XX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了监管与执行机构的职责划分等程序规定,公布了全市采购目录和标准
并把这些规定及时下发到县(市)区,提供参考
还制定了《XX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暂行规定》、《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定》和《询价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为政府采购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
市财政部门还将政府采购工作量化为四类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