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生产救灾指导方案今年以来,我县遭受了严重干旱,给农业(渔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
为了支持各地开展农业(渔业)生产救灾,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XX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指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粮食面积,修复渔业生产,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为出发点,对农民抗旱夏种的柴油、化肥、种子、渔民购买的种苗、药物、消毒剂、柴油,修复因旱受损严重的养殖供提排水设施和渔民渔船等等生产资料进行补贴;以调整种植结构为引导,对禁烧区种植紫云英因旱灾影响恢复生产所需要的种子、肥料、柴油进行适当补贴
充分发挥生产救灾资金的作用,促进全县粮食生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二、资金安排及使用原则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30万元、渔业生产救灾120万元
(一)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原则
分配主要根据各乡镇耕地面积和旱情不同有所侧重,救灾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农民购买种子、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
此外,对秸秆禁烧区调整种植结构,种植紫云英受旱灾影响恢复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柴油等给予适当补助
(二)渔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原则
我县境内从事水产养殖并于当年受灾的专业渔民和苗种生产企业,包括池塘养殖、水库养殖、网箱养殖等
补贴标准按照精养池塘高于普养和水库、苗种养殖高于商品鱼养殖、名特优养殖高于常规鱼养殖
主要用于补助渔民购买种苗、药物、消毒剂、柴油,修复因旱灾受损严重的养殖供提排水设施和渔民渔船等
三、救灾资金补助方式补助给我县的农业(渔业)生产救灾资金具体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为确保救灾资金公开、公正、公平补助到位,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各级财政和农业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实第1页共3页际,科学准确掌握农业(渔业)受灾情况,按照资金使用原则,把救灾资金分解到村、到户和有关单位,并认真组织填写补助清册(禁烧乡镇种植紫云英因旱灾损失的另报紫云英受灾补助清册),并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