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维稳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为了认真贯彻太维稳办字号《关于落实“一控制、两下降”维稳工作目标任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全面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创建“平安太白”,确保“控制群体性事件的上升势头,实现群体性事件包括集体访数量下降,进京访数量下降”的目标实现,根据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广泛宣传,深入人心×我局把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任务作为创建“平安太白”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任务来抓,利用召开会议、办板报、专栏、张贴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实施“一控制、两下降”维稳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维稳工作的积极性
同时利用下乡和调研时间,深入群众宣传讲解,细致入微地做好宣传工作,使维稳工作深入基层,渗入人心,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皆知、人人关心、家喻户晓的舆论氛围
×二、夯实责任,明确职责×按照“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工作要求,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维稳工作和“一控制、两下降”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结合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值班、纪律等各项维稳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并层层签定“一控制、两下降”目标责任书,使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三、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严格维稳工作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情报传递报送及时,并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切实将各种维稳、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人肩上,从严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第1页共2页生,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煽动、插手群体性事件的破坏活动,依法处理因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个别人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