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银行改革工作方案为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性资金存款与商业银行对我市贡献挂钩的激励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规范、透明、公平、激励”的原则,探索政府性资金存款与商业银行对我市贡献相挂钩的途径,坚持不改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前提下,对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实行“指标评价、额度总控、资金集中、统一调度、安全保值、风险评估”;对商业银行按考评量化计分所占比重进行存款分配,引导和撬动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性资金综合效益
二、改革内容(一)资金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政府性资金包括
1、由中央、省或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列支,并核拨到专户管理的专项资金
2、依据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征收或向社会募集、具有专门用途并在财政专户中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非税收入以及社保基金
3、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账户管理的市直预算单位往来资金
4、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保留和开设的市直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资金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公积金
(二)账户设置及资金管理
设立财政资金统分账户(以下简称“统分账户”),即:收支总户+收入分户模式,对财政性资金进行统一归集、统一分配、统一支付、统一核算,实现财政性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规范运作
1、统一归集市本级纳入专户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2、统一分配调度各类资金
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对统分账户及相关账户资金存量进行统计,按照考核确定的存款分配比例,对其实际资金存量进行第1页共3页调整,收入分户资金以定期存单或协定存款形式存入银行
当收支总户的现金存量不足以满足资金支付需求时,按照事先确定的存款分配比例,从各商业银行调回存款
3、统一支付
从收支总户统一支付和解缴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