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未来十年教育发展指标体系比较研究中国和欧盟作为世界两个最大的经济共同体,都在2010年制定了未来十年教育发展规划,把实现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作为制定教育发展目标的重要依据,教育目标均采用三级目标体系构建模式,在优先发展、保证机会、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终身学习、能力为重等目标维度上呈现出趋同性。中国的23个指标全是预期性量化目标,侧重表现教育发展规模、水平和产出欧盟的16个核心指标构成了较为完整的系统的和动态性的指标体系,侧重教育公平和能力评价。中国和欧盟十年教育发展规划指标维度的结构既有相同之处,同时在指标品质和结构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中国采用“目标实施”模式,欧盟采用“目标监测”模式,文本构建模式的不同是造成指标体系差异的根本原因。中国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发展指标体系。一、中国和欧盟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取向欧盟现有27个成员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共同体和政治联盟体。2010年,欧盟以占世界7.3%的人口拥有26%的世界经济总量,成为了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中国则是以占世界19.4%的人口拥有9.3%的世界经济总量。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为欧盟的1/7,按购买力评价计算中国的人均收入,也仅为欧盟的1/4。这表明,中国和欧盟的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不同的阶段。尽管中国和欧盟发展水平不同,但在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取向上有着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欧盟的“里斯本战略”提出,“要把欧洲建成世界上最具竞争力和最具活力的知识经济社会,保持可持续性经济增长,有更多更好的工作机会,社会更具凝聚力”的战略目标。而“欧盟2020战略”提出要实现三大增长方式,实现智能增长,大力发展以知识和创新为基础的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着力促进更具资源效率、更加绿色和更具竞争力的经济;实现包容性增长,全力促进能体现社会和国家聚合力的高就业经济。中国和欧盟对教育功能的认知也有着相似之处,他们高度重视教育在改善民生、促进增长、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都把实现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作为制定教育发展目标的重要依据,教育目标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之间表现出高度的关联性和一致性。二、中国和欧盟的教育目标层次体系中国于2010年7月29日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未来10年的教育发展目标,是一份指导未来一段时期教育发展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欧盟2002年和2009年先后制定了“教育和培训2010计划”和“教育和培训2020计划”,提出了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具体目标。中国和欧盟的教育目标都是三级目标体系构建模式,有着大致相同的目标维度和取向,特别是在优先发展、保证机会、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终身学习、能力为重等目标维度上呈现出趋同性。(一)中国教育目标的层次体系《教育规划纲要》构建了三级目标体系。第一层次是战略目标,提出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和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三个战略目标。在目标内涵上,这三个目标既相互联系和包容,又有所侧重。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强调有更高的教育普及水平,更好的公平和质量以及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着力点是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推进终身学习普遍发展。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强调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口的更高教育成就。对于第二层次的目标,《教育规划纲要》文本没有集中统一表述,而是在第一章的第二条“工作方针”和第二章的第三条“战略目标”以及第四条“战略主题”标题下进行了论述。其中“工作方针”中包含5个目标,即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战略目标”中包含5个次级目标,是对三个战略目标内涵的解读和注释,即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和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在“战略主题”中包含3个目标,即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