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住房违规问题清理工作方案根据驻部纪检组、部xx局党委统一部署,xx局党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在全市xx队伍开展处级干部住房违规问题集中清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坚持深入贯彻党中央、习主席和部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策指示,坚决执行部党委和部xx局党委关于领导干部违规住房清理的部署要求,突出处级干部这个重点,紧盯退休、转业、自主择业人员这个难点,以清退务尽、驰而不息的力度韧劲,集中清理干部多占或出售政策性住房以及超标准住房等问题,做到应清全清、应退全退、不留尾巴,干净、彻底解决住房违规问题,确保中央军委部党委和部xx局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组织领导(一)xx局成立全市xx队伍处级干部住房违规问题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集中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设立全市xx队伍处级干部住房违规问题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集中清理工作期间统筹协调、措施谋划、督导检查、推进落实等工作。主任:;副主任:成员:xx局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清房工作专班,各支队级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班人员,并明确一名联络员上报xx局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三、责任分工实行清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下的分工负责制。xx局政治部负责:1.提供全市xx队伍处级干部名单(含所有退休、转业、自主择业人员)、曾任职地信息、本人和配偶身份信息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的住房信息。2.对已出售、性质变更住房有关资金进行审核认定。xx局后勤部负责:1.提供处级干部住房信息,并组织xx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填报《xx队伍处级干部住房情况汇总表》,同时进行函询、统计,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查询核实。2.提供全市处级干部、以及退休、转业、自主择业处级干部购房补助款、住房补贴发放情况。xx局司令部管理处负责提供xx局机关本级政策性住房信息,以及外单位、退休、转业、自主择业处级干部住用xx局机关政策性住房情况。xx局纪委负责对住房严重违规违纪者开展纪律审查。xx局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问题性质认定、提出具体清理意见,并督促意见落实到位。各支队参照xx局任务分工安排,在做好本单位处级干部住房调查的同时,要认真开展好住房违规问题清理工作。四、工作步骤按照“梳理摸底、意见认定、整改落实、检查验收”的步骤,环环相扣,逐项落实,真正把从严要求贯穿始终,把上下联动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一)梳理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月底)。xx局后勤部、各支队后勤处根据《处级干部住房情况核实提纲要点》(附件2),按照“以人找房”、“以房找人”、“职能归口”相结合的原则,对处级干部在曾任职单位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进行函调,对干部及其配偶住房情况(包括地方政策性住房)进行统计,并填报《xx队伍处级干部住房情况汇总表》(附件3)。函询、统计结束后,xx局、支队后勤部门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每名干部的住房信息逐一核实,做到无一遗漏、信息准确。部局处级干部在云南省的住房信息,由xx局后勤部负责核实;全市xx队伍处级干部在昆明市以外地区的住房信息,由其曾任职支队负责核实并上报xx局后勤部。(二)意见认定阶段(3月至4月)。xx局后勤部汇总现任、曾任职本单位的处级干部住房信息,严格依据军队和部有关政策规定,逐人逐房确认是否存在违规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清理意见,于3月10日前报xx局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xx局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清理意见进行集体研究,形成审核认定意见,于3月底前报部局清房工作专班。部局清房工作专班对各xx局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集体研究,形成最终审核认定意见,于4月底前反馈各xx局后,xx局将反馈全市xx队伍。(三)整改落实阶段(5月至9月)。各支队级单位根据部局批准的最终认定意见,切实抓好清理工作落实,并于每月25日前向xx局上报清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至11月)。各单位自上而下组织检查验收,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清房工作情况以党委名义写出专题报告报xx局纪委。10月上旬,xx局对各支队清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