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抓好药械稽查工作的几点思考文章标题:对抓好药械稽查工作的几点思考药械稽查承担着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维护医药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重任,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综合性工作,也是药械监管的重要内容和展示药监部门形象的重要窗口
近年来,通过广大药监人的共同努力,药械稽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摸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为净化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但是,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这些经验和做法与新形势下的新要求,特别是与解决食品药品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需要还有很大差距
对此,作为从事稽查工作同志,思想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从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探索,从而形成与时俱进的经验和做法,以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药械安全有效的迫切需要
下面,笔者结合自身从事稽查工作实践,并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归纳了要围绕“一个中心”、力求“两个突破”、突出“三个重点”、搞好“四个区别”、强化“五项措施”的几点体会,仅供参考
“一个中心”,是指要始终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中心”
具体讲,就是要求我们稽查人员,要牢记党的宗旨,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重托,严格按照吴官正书记“4·29”讲话精神和吴仪副总理批示及国家局要求,心目中始终装着人民群众,思想上、行动上始终按照“中心”内涵进行要求,在谋划工作时始终贯彻“中心”理念,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围绕“中心”进行量裁,决不迁就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分子,以“群众至上”指导思想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确保“中心”目标的实现
“两个突破”,即
力求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药包材生产企业的稽查中有突破
随着gmp、gsp认证工作的不断深入,药品监管网络的进一步完善,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的整顿和规范
但是,医药器械的监督相对较薄弱,原因是《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刚出台不久,各种配套的规章还不完善,又加之大家对医疗器械的了解缺乏从感性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