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新高度【打印】【纠错】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这对于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直接的重要意义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此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党的十七大报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十八大报告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
推进“依法治国”是涉及中国各领域、各方面的一项政治任务
“全面性”表现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使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第1页共2页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