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对国内现代法治建设意义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
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
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
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反对礼制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3“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4“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5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第1页共5页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
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