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从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根据《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市在实施前七期“残疾人从业脱贫工程”中的经验做法,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为了保证第八期“残疾人从业脱贫工程”的顺利实施,各镇、街道要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残联、财政、民政、工商、农业、林业、渔业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残疾人从业脱贫工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工程的领导与协调,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一)第八期从业脱贫工程全市共扶持1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市政府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提供资金扶持,进行从业脱贫
(二)扶持对象的条件
持有残疾人证的当地常住人口;本人及家庭成员必须爱党、爱国、爱集体,遵纪守法,政治表现好,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的劳动能力,有脱贫致富的愿望和吃苦耐劳精神,有技术专长;上年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城镇月人均收入低于300元未纳入低保的贫困残疾人户
为扩大脱贫覆盖面,已纳入前七期从业脱贫工程的残疾人户及两委班子未健全的不稳定的村,不得作为本期扶持对象
(三)操作程序:1、筛选扶贫对象
各镇、街道要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扶贫任务
残联专职干部要深入到贫困残疾人家中调查摸底,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自下而上确定帮扶对象,并在村或社区居委会公示一周
公示后无不良社会反映,填写《市第八期“残疾人从业脱贫工程”审批表》,于3月10日前报市残联康复就业科
市残联组织专人对扶持对象逐一核查落实确认
2、落实帮扶责任
帮扶责任人一般由镇、街道政府委派镇、街道干部担任,特殊情况也可委托村、居委会干部担任
要逐第1页共3页户制定帮扶措施、帮扶责任制、签订扶助脱贫协议书,此项工作于3月31日前结束
3、确定帮扶项目
帮扶责任人要帮助残疾人选择生产经营项目,项目选好后,由市、镇(街道)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