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者事迹杨永明,男,生于1966年9月23日,XX市XX县区人,中共党员,198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法律系,分配到XX市委研究室工作,1994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是甘肃纪元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永明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踏实,业务精益求精,热爱律师事业,注重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乐于奉献,不求索取,在社会各界和当事人中受到一致好评
由于工作敬业,事迹突出,杨永明曾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律师、全省爱心助残优秀律师、XX省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现任XX市律师协会副会长、XX省律师协会理事
杨永明出生在甘肃天水农村的一个贫困家庭中,亲身经历过贫寒和疾苦,他对贫弱群体有着一种本能地同情和奉献之心
他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无论是正常代理和辩护的案件还是法律援助案件,他都能一丝不苟,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充分掌握相关证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始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无论是胜诉和败诉的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有据,使每个当事人对他的服务和做人都表示满意
他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没有因为是免费代理而怠慢每一个当事人,也没有因为是援助案件而不认真
他对那些贫弱群体耐心热情,服务细致周到
对法律援助业务刻苦钻研,努力提高援助案件的质量,真诚服务于弱势群体
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件
有一年,他接受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代理XX县区边远山区一名9岁儿童庞宏强的“人身触电损害赔偿案”
由于XX县区农电公司对其所有的变压器疏于管理,造成庞宏强被高压电击伤而致残
而农电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使未成年人庞宏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
当庞宏强的父亲带着庞宏强从秦安找到他,诉说了他们的不幸遭遇之后,杨永明非常同情,经所里同意,杨永明为他们免费代理此案
案件先后经过一审二审,历时两年半
办案期间,杨永明多次到XX县区郭集乡实地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