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毒物鉴定发展及问题探究【摘要】在不同的案件和事件中都会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不同类型的毒物,在此背景下,法医毒物鉴定也逐渐发展起来,其主要作用就是对这些毒物进行分析,明确案件中是否真正存在毒物,如果存在,则要对毒物的性质、含量等要素进行详细的鉴定,以此来为案件的审理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基于此,本文首先对法医学与法医伦理进行了概述,然后对法医毒物鉴定的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希望可以为今后的法医毒物鉴定工作提供帮助。【关键词】法医毒物鉴定;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现阶段,国家法院毒理协会已经将与血液反应的800种左右的有毒物质的具体性质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明确的规划,并给予了准确的参考资料,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为法医毒物的鉴定工作提供了科学、有力的依据。但是在此过程中如何最大程度地规避法医毒物鉴定的风险,并确保其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成为了限制当前法医毒物鉴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对此,相关研究专家必须全面分析法医毒物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正视其发展趋势,从而才能为法医毒物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一、法医学与法医伦理概述法医学主要指的是利用医学知识解决法律方面问题的科学,经常应用于民事纠纷调解和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能够为案件提供准确的医学依据,从而促进案件的顺利进行。法医学是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从本质上来看其与其他学科的性质有着很大的差别,最明显的体现就是法医学具有独特的鉴定方法、明确的鉴定对象以及鉴定范围,并且为法律提供最有力的依据是法医学得以进行的根本目的。而法医伦理学与其相比就没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概念,但是其在法医伦理学的研究实践工作中的确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相关研究学者可以尝试将法医学的相关概念套用到伦理学中,以此来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人身伤亡问题[1]。法医伦理学可以说是应用伦理学的一部分,是应用伦理学的进一步拓展,也是司法伦理学和医学伦理学的综合产物。法医伦理学的重点研究对象就是不同第1页共5页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医的职业道德,因为法医学鉴定的主要手段就是对不同人体的死亡时间和致伤工具进行检验,以此得出研究对象的死亡原因、损伤程度等,而在此过程中法医难免会对被鉴定人、司法机关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进行接触,那么此时法医的职业道德、语言表达能力等相关的行为在调查效果以及能否取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合作与信任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此可知,法医鉴定人一定要具备相关的理论学知识,为其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二、法医毒物鉴定发展趋势(一)毒物种类有所增多。在当前世界范围内,化学毒物的种类一直呈现着以每年大于一万种的数量在持续上升。现阶段,在法医毒物鉴定阶段,不仅包含法医可以普通鉴定出的毒物,氰化物、新型除草剂、化学药品、生物碱以及相关的人体治疗药物等有毒物质也被列入法医毒物需要鉴定的内容中。不仅如此,很多毒物的代谢物以及生物标记物在法医检验中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法医工作者在实际检验过程中也会将其与原体一起进行分析检测。例如:对死者生前饮酒情况进行鉴定时,法医就会将etg作为检测尸体是否饮酒的依据。因此,针对于分析结构不对称的毒药物,法医在实际鉴定过程中也要对其进行重点的关注。(二)生物检材广泛应用。通常情况下,法医对毒物鉴定的生物检测材料大多都是从死者的皮肤、头发、指甲、胃中的物质等方面提取出来进行鉴定的。但是,随着毒物种类复杂性的提升,相关毒物在人体中所反映出来的现象也是不尽相同的,在此,如果法医仍然按照传统的生物检测材料鉴定毒物,那么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毒物检测的最终结果。基于此,现阶段的法医临床实践中还将人体的血液、唾液、心脏161X8226;血液等纳入到了法医毒物鉴定的范畴中。在实际鉴定过程中,法医往往会通过对比分析的方法提取人体中不同的生物检测材料进行鉴定,以此来解决相应的问题,如果出现与血液反应的有毒物质,则还需要采集人体的心血和外周血进行进一步的对比分析,以此来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以及死亡结果[2]。不仅如此,尿液中同样也能够代谢出人体有毒物质的原体,在此基础第2页共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