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与安置申请书申请人(房屋场地承租人):拆迁人:拆迁补偿与安置事由简介:2004年5月,申请人以年租金6000元租赁了市委秘书处位于东江镇的市委桔园,所租总面积2660平方米。租赁期五年,租金共计3万元。租赁后,申请人投入二百万元精心改造。将原有场地打造成了具有特色的绿化苗木培育、观光园。并解决了两名城市低保户)的就业问题,现该职工已在市委桔园入住多年。2007年,我公司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市东出口XX县区拆迁安置工程决定,将我园区价值10多万元的苗木和厂房设备拆除,最终市东出口XX县区拆迁安置工程指挥部和我公司协商补偿人民币80000元,但至今未果。20XX年4月,我公司又以12000元/年的租金续租了拆迁剩余土地。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园内苗木种类,搭建了温室大棚增添了一些园林景观。20XX年7月,我公司再次积极响应市委关于XX县区道路规划拆迁的决定,将正在营业的一部分设备、厂房、苗木、景观等拆除,造成我公司直接经济损失781610元。上述事实有合同、清单、证人证言、申请等为证。请求事项:1请求支付2007年拆迁补偿款8万元。2请求支付20XX拆迁补偿费781610元。3请求为东江市委桔园原职工解决经济适用房一套(申请书附后)。4请求为东江市委桔园原职工解决经济适用房一套(申请书附后)。申请人:1、2、20XX年2月24日附:1、附件一;2、(附件二);3、申请书(两份);第1页共2页4、其他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