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合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Ⅰ基本要求和内容(1)砼及砂浆用粉煤灰应符合《粉煤灰在砼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标准的要求。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标准的要求。(2)粉煤灰检验方法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标准的规定,对一些主要的检验指标不得缺检,检验报告见质控(建)表4.1.3.6-1,高炉矿渣粉检验方法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标准的规定,高炉矿渣粉检验报告见质控(建)表4.1.3.6-2。(3)相同等级连续供应的粉煤灰以200t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计,粉煤灰的数量按干灰(含水率≤1%)的重量计,必要时需方可对粉煤灰的品质进行随机抽样检验。(4)每批粉煤灰必须按《粉煤灰在砼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要求,检验细度和烧失量,有条件时,可加测需水量比。(5)设计有特殊要求的粉煤灰,应有专项性能检验报告。(6)矿渣粉按同级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以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按一编号计。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Ⅱ核查办法(1)核查粉煤灰、高炉矿渣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粉煤灰和高炉矿渣粉等级是否和应用要求一致,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果是否正确。(2)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Ⅲ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无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2)应见证的掺和料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第1页共2页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3)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4)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所代表的总数量与单位工程实际用量相比,严重不足。4.1.3.7防水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Ⅰ基本要求和内容(1)建筑工程用的防水材料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卷材胶粘剂、涂料胎体增强材料,密封材料及刚性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2)防水材料检验报告应按质控(建)表4.1.3.7-1~3填写,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各类防水材料进场复验项目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建筑防水工程材料进场复验项目(1)核查防水材料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结论是否正确。(2)核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中的各项物理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单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是否有复检及处理办法等。(3)核查是否按批取样,取样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4)核查所选用的防水材料是否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要求的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Ⅲ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主要防水材料无出厂合格证或进场复验报告。(2)防水材料检验未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3)使用的防水材料与规范、设计要求不符。(4)防水材料的主要检验项目缺项或品种等级,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又无鉴定处理结论。(5)各种拌合物(如玛蹄脂、聚氯乙烯胶泥、细石砼等)无配合比或现场抽样检验报告。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