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经验交流服务大局——法院应当如何作为建设“民XX县区强、文明和谐”的美丽**战略部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随着以“三项建设”为主线,“十大工程”为抓手的各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一些利益格局需要重新调整,矛盾纠纷需要更加彻底化解,这对今后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是我们法院在新形势下的历史使命。为此,县法院应当更加科学的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四次会议XX县区**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将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改进服务举措,全面扩大服务范围,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一、营造良好氛围,做“三项建设”的引导者实施“三项建设”是为全县人民谋福祉,从而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同。作为人民法院,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做“三项建设”的引导者,让人民群众知晓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支持“三项建设”中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一是增强民众法律意识。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将法庭搬进社区、村庄、企业、学校,开设假日法庭、庭院法庭、田间法庭,把办案过程作为法制宣传的过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宣传典型、鲜活案例,将以案说法常态化;组织法官走上街头、田间、地头开展法律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二是引导民众理性维权。优化诉讼服务机制,开辟一站式、咨询式服务模式,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推行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有冤情的群众打得赢官司;对于当事人无理上访、恶意上访以及采取非法方式反复越级上访的,积极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引导民众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权。三是维护民众正当权益。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举措,提高执结率和标的实际到位率;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用好罚款、拘留、拒执罪等法律手段,加大反规第1页共3页避执行力度;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严格依法予以制裁,构成犯罪的,坚决予以打击,增强人民法院执行威力。二、坚持能动司法,做“三项建设”的参与者实施“三项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人民法院在“三项建设”中必须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作为,对策先行的原则,做“三项建设”的参与者。一是主动提出建议。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涉及重大项目和城镇化建设的案件,主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提出司法建议;发现社会治安、公共服务、群体事件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坚决服从党的领导,既要做好审判本职工作,又要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从法律的角度思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二是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立非诉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要坚持以是否有利于社会建设、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是否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正当利益为判断标准,充分考虑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妥善解决各类案件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三是完善诉讼机制。扩大刑事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范围,逐步统一常见刑事案件的裁量尺度,增强司法裁判的可预见性;建立健全诉讼和执行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识别、评估、化解机制,防止因个案处理不当而产生负面影响,确保不因机械司法、简单司法而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司法公信力;扩大接受外部监督范围,积极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见证司法,从而认同司法;扩大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建立健全民事小额速裁审理模式,缩短审理周期,让诉讼成为公众维权最便利的方式。三、发挥审判职能,做“三项建设”的捍卫者紧紧围绕“三项建设”主线,“十大工程”建设重点,突出保障服务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经济社会发展的第2页共3页捍卫者。一是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促进反腐斗争深入进行。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