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0年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电焊工》(三级)竞赛要求一、竞赛时间理论知识竞赛时间:90分钟操作技能竞赛时间:1、试件组对时间为60分钟2、竞赛操作时间为120分钟3、工艺编制时间为120分钟二、操作要求理论知识:竞赛方式采用机考方式,试题类型为单选题、判断题、多选题
操作技能:1、试件组对要求:1)点固焊应采用与正式焊接相同的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
2)所有试件应点固在正面坡口内:板装试件点固在试件两端,点固长度≤20mm;管状试件(大口径)点固不得超过二点,管状试件(小口径)点固为一点,点固长度≤10mm
3)板状试件两端各20mm,不作外观与内部质量评定
4)管状水平位置,45°上斜位置的试件点固处不许放在仰焊(5点钟-7点钟)位置
垂直位置的试件点固位置不作规定
5)点固焊的焊接材料有竞赛组统一发放,不准自带,一旦发现有自带者,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6)试件在组装时可以使用电动工具
7)参赛选手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8)三付试件组对时间必须在60分钟内完成,提前完成,多余时间不计在竞赛操作时间内
9)试件在组对过程中如不慎报废,选手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修复,但不得调换
10)试件点固焊必须由参赛选手自己进行,他人不得替代
2、具体要求:1)试件固定高度按试卷要求
2)选手试电流只能在专门统一发给的试件上进行,不准在夹具上试电流,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3)比赛中不准使用电动工具
4)焊机、焊枪、焊钳、把线均由赛场统一提供,不准自带
5)试件在施焊过程中(包括焊缝层间清理)均应在焊接支架上进行,不得再度变换位置、方向和高度,如遇清理焊缝使试件移位,应在监考人员监督下恢复原位,试件未焊完不准取下(不包括最后表面清理),不得在试件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该项目按0分处理
6)施焊过程中,若试件焊废不予补发,但允许选手在比赛时间内自行修复,焊缝的正、反表面不准修复补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