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项目作业指引制度编制部门审计部编制人***日期20070615专业审核部门审核人日期制度审核部门审核人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提高内部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工作规范,结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针对公司所有的下属公司、职能部门以及各个专项的内部审计项目
公司旗下的所有下属公司实施审计自查等审计行为参照执行
第三条〖释义〗本指引涉及的相关术语按以下释义理解:(一)审计项目指为了完成特定的审计目的而由审计小组针对被审计单位实施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一系列活动和过程
包括常规审计项目、突击审计项目、审计自查性质的审计项目
可以是一般审计项目,也可以是一般审计项目的后续审计项目
(二)主审部门指主办审计项目的部门,公司的主审部门为审计部
主审部门在审计项目作业期间,实施包括内部审计的组织、计划、进度、质量和成本在内的审计项目综合管理
(三)参审部门指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配合主审部门完成特定任务目标的部门
参审部门为: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咨询机构等(包括业务部门、管理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
(四)被审计单位指审计项目的工作对象
主要包括各下属公司及公司各职能部门
(五)审计工作方案指审计部为了使审计小组能够顺利完成项目审计业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执行审计程序之前编制的具体审计项目工作计划
(六)审计工作底稿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收集的各种资料所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工作记录,是编写审计报告的基础资料
(七)审计证据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收集、鉴定和综合整理,为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取的证据
(八)审计报告指审计部对审计事项实施了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