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后融资行为实证分析李豫湘胡新良武娟(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重庆400044)摘要:目前国内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日渐频繁,参与主体趋于多元化
由于参与主体的交易动机各有不同,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当年,投资方也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征
本文以2000年到2003年间发生第一大股东变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第一大股东变更后投资方的融资行为特征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了投资方的股权质押融资行为,得出了如下结论:在第一大股东变更当年,62%有股权质押行为的投资方将其所持股份全部质押,且在净资产收益率越高、资产负债率越低的目标公司,投资方股权质押的倾向越大
关键词:第一大股东变更,股权质押一、引言我国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国家股比重过大以及股权过度集中[1],这给上市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带来了许多困难,制约了中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健全和发展
改变当前上市公司存在的股权结构也就成为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点
由此,近年来资本市场上的股权转让事件日益频繁,导致控制权转让的第一大股东变更也不断发生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不论是否出于引进可能更有效的投资主体、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还是出于降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目的,常常通过并购、重组方式来实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变更
对于大宗股权转让的问题,西方学者和国内学者都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如,Betheletal(1998)、Elias(1999)、Grzegorz(2003)、韩德宗、叶春华(2004)、王志诚、张翼(2004)等学者的研究表明大宗股权转让事件对市场、公司股东财富有着重要的影响;Franks和Mayer(2001)、Rafel(2002)、Nuria和Manuel(2003)、Anup和Jeffrey(2003)等的研究表明,在大宗股权收购过程中,目标公司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