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街道办事处居民道德评议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居民道德评议会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为规范居民道德评议会运转程序,进一步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居民道德评议会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道德评议,在居民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文明行为,抵制丑陋现象,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
第三条居民道德评议会是在街道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和发动居民进行道德评议的群众组织
评议会会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按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要求,由居民推荐、街道党组织审查确定评议会成员
第二章评议方法及要求第四条辖区各个社区都要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成立居民道德评议会
第五条居民道德评议会原则上每月集中评议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评议
第六条在评议活动之前,评议会会员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居民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评议要点,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
第七条各社区都要在显要位置设立居民道德公示栏,将每月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对好人好事大张旗鼓的宣传,对不文明、不道德现象、行为进行鞭挞,引导居民广泛进行讨论
第八条每次集中评议必须有评议记录,并建立档案
第九条每次集中评议结束后,要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汇报评议结果
第十条各社区要根据每年的评议情况,在年终评选出本社区的“十佳”好人好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
第1页共12页第三章评议内容第十一条每次评议要围绕居民社会生活言行进行道德评价,既表扬好人好事,又评议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现象
对好人好事的评议主要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内容进行: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遵纪守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