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汇报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基本原则和组织制度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许多重大措施,强调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今年以来,我院党组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工作实践中努力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领导水平、执政水平和司法水平
主要工作如下:一、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一般是每月召开一次
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计划、措施,听取各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对各支委会工作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院党组集体领导下的“一把手有限负责”的领导体制
根据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探索形成党委“一把手有限负责”的领导工作格局
这种格局的实质是,决策由集体做出,领导由集体实行;而在执行决策、推进决策落实的层面上,实行“一把手负责”
院党组对一切重大问题的决策都必须由党组班子集体讨论表决,任何个人无权做出决策
对于不需要集体讨论表决的各项日常工作,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同时由党组一把手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加强党组一把手对日常工作的领导责任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了党组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特别是进一步规范了集体表决制度,完善了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规则和程序
三、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的责任内容,健全了一把手责任体系
党组一把手的责任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报告或汇报工作
党组一把手就重大事项定期向院党组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是接受质询或监督
党委一把手有义务接受党的委员会、代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监督和工作询问
三是建立了引咎辞职制度
明确规定了哪些责任必须引咎辞职
第1页共2页由党委一把手向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