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基层党组织程序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时间,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集团公司党委有关文件精神,了解建立党组织、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掌握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
二、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对因辞职、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已离开本单位(部门)的党员,要将其组织关系经集团公司党委转往新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党组织
对单位(部门)现聘用的党员职工,要将其组织关系经集团公司党委转入所在单位(部门)
三、召开筹备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新建的党组织需设筹备小组或筹备委员会,并召开会议;换届选举的党组织须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
会议讨论决定主要事项有:1、根据党员人数确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如是党员代表大会,按照任职条件和分配名额选出党员代表
2、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推选出委员会成员(包括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3、换届选举的党组织要集体总结本届党组织的工作,起草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回顾和总结党组织委员会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今后一个阶段党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主要措施和建议
4、拟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日程安排
5、拟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
四、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党员人数、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各直属(控股)公司、各直属单位党员在100人以上的,经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50人以上的,经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第1页共13页的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也可设立党小组,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书记1人;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党员虽然不足100人或50人,经集团公司党